安全检查是对施工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卫生设施、查安全教育及培训、查生产人员行为、在防护用品施工、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安全检查事关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须无一例外地经过检查后,才能允许登机。也就是说,安全检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检对象。所有外交人员,政府首脑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国籍和等级,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确保航空器及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检查必须在旅客登机前进行,拒绝检查者不准登机,对破坏民航安全者,依照民航安全保卫条例,进行处罚。
根据关于制止和防范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凡缔约国都应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惩罚和打击犯罪行为。所以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是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防止非法劫持航空器事件的发生。
口岸在安全检查中一般有四种检查方法:一是X射线安检设备,主要用于检查旅客的行李物品。通过检查后,工作人员在行李上贴有“XX机场行李安检”的不干胶条,然后方可办理托 运 手续或随身携带登机;二是探测检查门,用于对旅客的身体检查,主要检查旅客是否携带禁 带物品;三是磁性探测器,也叫手提式探测器,主要用于对旅客进行近身检查;四是人工检查,即由安检工作人员对旅客行李手工翻查和男女检查员分别进行搜身检查等。